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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1994年廣東錄像廳殺人案"3凶手被核准死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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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4年5月6日晚,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某村錄像廳,4名年輕男子來詢問是否可以夜裡包場,女老板何某本不想答應,但想到丈夫也在,包場有50元收入便接下了生意。誰知,次日零時許,4名男子突然發難,沖向何某夫婦將其捆綁,致何某丈夫張某死亡,何某屏住呼吸,佯裝死亡。4人搶劫後,用膠帶封住夫婦倆4歲女兒的口鼻致其窒息死亡。隨後,陳某1、胡某1先後將何某奸淫,逃之夭夭。




▲案發現場 圖據黃埔檢察


8月20日,紅星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,最高人民法院19日公布該案刑事裁定書,核准對被告人陳某1決定執行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對被告人陳某2以搶劫罪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對被告人胡某1決定執行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裁定。裁定書顯示,同案被告人胡某2已判刑。

30余年前

4名男子搶劫殺害錄像廳老板父女

裁定書顯示,3名被告人均出生於湖南省隆回縣,被告人陳某1生於1972年7月1日,被告人陳某2生於1974年6月29日,被告人胡某1生於1960年3月29日。經復核確認,1994年5月6日,被告人陳某1提議,與被告人陳某2、胡某1、胡某2(同案被告人,已判刑)共謀搶劫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某村投影室(俗稱錄像廳),後4人攜帶膠帶、棍棒前往投影室。當日22時許,4人待散場後以包場為名留在投影室內。

1994年5月7日零時許,4人分別持棍棒、磚頭等物對投影室經營者張某(被害人,男,歿年29歲)、何某(被害人,女,時年29歲)夫婦實施毆打,並捆綁2人手腳、用膠帶封嘴,致張某重型顱腦損傷並失血性休克死亡。何某屏住呼吸,佯裝死亡。陳某1等4人在現場搜掠,劫得投影機、錄像機、錄像帶、現金等物品。其間,張某與何某之女(歿年4歲)驚醒哭鬧,陳某2緊捂其口鼻致不能動彈後交給胡某2,胡某2又用膠帶封住張某女兒口鼻,致其窒息死亡。陳某1、胡某1先後將何某奸淫。直至5時許陳某1等4人才離開現場,所劫財物由陳某1帶回家中。何某傷情構成輕傷二級。




▲案發現場 圖據黃埔檢察

被告人陳某1負案在逃期間,與賀某2、陳某3(均已另案判刑)預謀搶劫被害人古某1(男,歿年50歲)。1998年4月21日10時許,3人到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古某1住處,賀某2在一樓放風,陳某1、陳某3以制衣為由騙取古某1信任進入其二樓家中。陳某1、陳某3對古某1實施毆打,采取捂口鼻、扼頸、電線勒頸等手段,致古某1機械性窒息死亡。陳某1等三人劫得VCD機一台、音響一套、唱碟若幹等財物(共計價值3979元)逃離現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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